定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
索 取 号MG808020300201009002   内容分类工作动态
发布文号   发文日期2010-09-03
关于对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进行调整的通知

各乡镇合医办、定点医疗机构:

根据我县2010年上半年基金报表来看,基金已支付5126.32万元占累计基金42.2万元。为了保障基金运行安全,防范基金透支风险的出现,现将补偿方案进行部分调整。

1省内县外协议医院就诊的,将1万以上的部分补偿比例由65%降为60%

2、省内县外民营医院就诊的,患者自付总费用的20%,其余部分按规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。

3、本通知自2010816起执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八月十三日

 
  信息来源:定远新农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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