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县参合农民:根据省卫生厅要求,我县参合农民在以下省级医院住院时,已开展了出院直报工作。省立医院、安医附院、蚌医一附院、安医二附院、省立儿童医院、中医一附院、省肺科医院、省立友谊医院、省立新安医院、武警安徽省总医院、解放军105医院、中医二附院、蚌医二附院、安医四附院、安徽省肿瘤医院。
请农民患者外出住院时携带定远县总医院转诊单、户口簿、身份证、医保卡和参保交费发票,出院后在以上医院直接报销,特此通告。
定远县新农合管理中心